经查,该区域由威海中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物业服务。经与业主沟通,该业主反映2013年初装修,发现家中楼顶渗水,要求物业公司查找楼上业主,由于楼上业主不在市区且联系方式变动,经多方联系最后找到楼上业主,进行了维修,当事业主认为耽误装修时间产生误解,目前漏水的问题已解决。区物业主管部门已要求中兴物业公司上门解释,征得业主的谅解。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或者联席会议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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