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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9288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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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试用期应不应该算工龄?
我是1988年11月份招聘的国营企业合同工,当时有一年试用期(1988年11月到1989年12月)。在招聘前我已经在本单位工作,招聘后被原单位录取。我的工龄是从1990年算起(未加试用期这一年),这种情况,我的试用期应不应该算工龄?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4/8/5

经与当事人联系,因当事人不确定自己档案记载的详细情况,已建议当事人持档案去现参保地经区人力资源局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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