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食品、农副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市财政局将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全市境内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及林产品生产、经营及储存运输环节等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抽检所发生的抽检、取样等各项费用全面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具体的检测对象包括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基地、储存运输。 市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根据检测计划和工作需要抽检样品所发生的检测费用、抽检样品购样费、样品包装、储藏及送样交通费等,由市财政局统一结算核拨,保证检测资金需要。公共财政预算只承担市级农口各执法部门检测经费,不包括个人送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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