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领导:我们是西钦村回迁村民,今年我们拆迁安置的第二套楼房终于要开始动工了,我们真的很开心。但是我们听说我们的楼房由个人来承建,此人自己没有正规的公司,没有施工资质,是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建我们的楼房,这种个人以挂靠建筑资质方式来承建楼房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对我们不负责的,我们实在是不能接受。房子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是头等大事,我们觉得这样对我们老百姓太不负责,将来我们住进楼房后,房屋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们找谁来维修,这家被挂靠的建筑公司只是为了挣点管理费,而挂靠人挣了钱后就走人,最后损失的还是我们老百姓。我们希望市政领导们为我们找的承建楼房的建筑公司能做到以下几点: 1.有完善的承建楼房建筑资质; 2.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4.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5.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6.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7.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望市政领导们能够重视我们的问题,找一家有资质、有能力的建筑公司为我们的楼房施工,为我们盖个有保障的楼房,对我们负责,不能像第一套房那样给我们的回迁房是毛坯房,这是不合理的,而且应许我们的一平方90元的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有给落实,村委推给开发商,开发商推给村委,这是解决问题的处理方法吗?而且一平方90元的补偿款实在太少了,我们不希望第二套房再出现这种问题,也希望领导们尽快为我们解决第一套房的补偿款,在第二套房上为老百姓办实事,承建出好的楼房。西钦村村民 201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