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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915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7/16
网友:
律师队伍素质低
律师队伍乱要价,胡要价,建议整顿。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4/7/16

感谢这位网友对律师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全市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能严格遵守收费管理规定,但也确实存在少数律师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已将收费监管列入今年部署开展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长抓不懈。
在此,就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作一说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山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案件及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省物价局、司法厅制定的《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浮动幅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规定,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等违法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威海市司法局5208822,威海市律师协会520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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