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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9152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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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属问题
几年前我出资给老爸在村里买了一处楼房,无房产证,只有村里出具的一个小绿本作为凭证,且当时写的是我爸的名字(非本村人户口无权购买此房)老妈去世后,老爸又找了葛老伴,准备不久后登记,请问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我让老爸亲手写一份房产出资证明是否有用?最妥帖的做法是怎么个程序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4/7/16

子女出资为父母购房,房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该房产属于父母的财产。虽然是王先生出资为其父亲购买的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其父亲名下(购房时王先生的母亲也在世),由于该房产是王先生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所以属于王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所有权人去世后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先生的母亲去世后,上述房产中其母亲的遗产份额应由其母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在其生前通过遗嘱的形式安排其去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如果王先生的父亲希望将上述房产中其本人所有的份额遗留给王先生一人继承,可以通过遗嘱指定上述房产中其本人所有的份额由王先生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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