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符合在威海市安置、退役时间在1年之内、选择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参加技能培训的免学费、住宿费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并且在学习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费补助。参加中职学历教育的,免学费、住宿费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费,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生活补助。参加高等教育的,每学年6000元额度内的,按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补助,超过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每人每学年还可以享受1500元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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