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在6月13日投递给威海司法局的《关于剑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洪祥骗占委托人赔偿金》的举报信,6月17日转荣成司法局,但至今已经半个多月,荣成司法局没有任何答复,麻烦领导查实,并给与回复。麻烦行风热线的领导督促落实。谢谢 附上举报信如下 尊敬的司法局领导 您好,我举报剑琴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职业道德,非法骗取委托人赔偿金。详情是是:原告董文问在出海务工时受伤,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被告周玉文拒绝支付赔偿金,遂委托林洪祥向石岛海事法庭提起诉讼,讨要劳动伤残金。 林洪祥律师接手案子时,说好律师费为赔偿金的20%,先交了押金2000元。案子最近判下来了,林洪祥通知董文问去拿钱,判决为42000的赔偿金,林律师却只给他22000元,说是案子费了很大劲,自己疏通关系,打人情等等,又说你家庭不和,又是案子定性成交通事故,钱是自己垫付的。忽悠了一大堆,最后说要20000元的律师费,加上押金2000元,合22000元,赔偿金的52%,这还不算请他吃饭,给他加油费的钱。催着董文问签了字,董文问一个50多岁的农民,字认不得几个,被忽悠的糊里糊涂签了字,拿了22000元回家,判决书没给,委托书也没给。案子耗时近一年,费尽周章,终于有了结果,但可怜自己拿身体和血汗换来的一点赔偿金,就这样被林律师骗占了一半多, 请问下领导,请问他的收费符合物价局的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吗?找律师打官司还要支付人情费吗?林洪祥律师的行为合法吗?他还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吗?他是律师还是打着公平正义幌子的法律流氓?恳请领导查实确认,主持公道。 董文问:15154016098 亲戚代笔:13021518977 2014年6月13日
林洪祥 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 电话:0631-7188473 13153303770 地址:威海荣成石岛黄海南路110号;荣成石岛交警二中队对面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