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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902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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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落户信息
我在6月18日就我村回迁户未经我同意,通过派出所落户我母亲生前所住房屋户号下,并导致村委原始记录也一并遭到篡改一事向贵局投诉,贵局答复建议车常宁从106号迁出。但从通过市长信箱给出的答复是车常宁知道派出所错落户号,并多次要求派出所调整过来,一直耽搁,正在协调。另外,从贵局服务大厅一位非常特别的女工作人员的表述看,似乎又与贵局和管委的答复迥异,一个回迁落户户号的问题,竟如此复杂并令人匪夷所思。我就想知道到底是当初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落错了,还是车常宁当初申请回迁落户时所提供的户主证明中本身就是106号?如果是落错了,就不是建议车常宁从106号迁出;如果是后一种,敬请提供其申请材料。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4/7/14

经了解,反映人系孙女士之子,所留联系人、联系电话均为其母亲孙女士的,因其对经区分局民警已就其反映同村村民回迁落错户号的问题向其母亲孙女士解释清楚一事不知情,向行风热线再次反映。7月9日,经区分局民警联系到孙女士儿子,告知其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有关情况向其母亲孙女士解释清楚。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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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1927 ·网友:孙方珍, ·留言时间:2014/7/14

留言:对经区分局和泊于镇派出所经办工作人员,处理房号落迁一事,表示感谢!
但对上述回复表示不解:一是经区分局从没有人跟我儿子联系过,希望不要撒谎!二是将车常宁从106号迁出,改落到401号,关于落错房号是车常宁提出的,是否是错落,车常宁与分局都没有提供材料(提供落户户主居民户口薄和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佐证。因为分局一位女工作人员非常肯定的告诉我:该房号下的房子是车常宁买的!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我会继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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