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18日就我村回迁户未经我同意,通过派出所落户我母亲生前所住房屋户号下,并导致村委原始记录也一并遭到篡改一事向贵局投诉,贵局答复建议车常宁从106号迁出。但从通过市长信箱给出的答复是车常宁知道派出所错落户号,并多次要求派出所调整过来,一直耽搁,正在协调。另外,从贵局服务大厅一位非常特别的女工作人员的表述看,似乎又与贵局和管委的答复迥异,一个回迁落户户号的问题,竟如此复杂并令人匪夷所思。我就想知道到底是当初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落错了,还是车常宁当初申请回迁落户时所提供的户主证明中本身就是106号?如果是落错了,就不是建议车常宁从106号迁出;如果是后一种,敬请提供其申请材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