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车牌有被套牌嫌疑,可以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报案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说明;(二)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三)载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基本情况的书面报案材料,包括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四)被套牌车辆前部和后部的外观照片。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实证据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将相应的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并组织路面民警开展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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