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891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6/24
网友:
外来人员落户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百忙之中来解答我的问题。
我是外来人员,想把户口落到本市。
现在有三个问题:
1.在09年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但到现在未取得房产证。我想问,如果取得房产证后能落户吗?
2.落户条件其中一条是,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可落户。那请问,我现在是干部身份,且把档案托管在高区火炬大厦,我是否能将户口迁过来?如果迁过来,可以落在哪里?是人力资源中心,还是我的房子那里?
3.落户中有一条是取得当地居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交社会保险5年以上。我想问:我08年在高区恒泰街登记暂住信息,后来单位搬地址,于是到最后我的暂住信息从2013年改到我的住房处,保险连续在交。请问,我满足这个条件吗?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4/6/30

按照《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体问题可致电高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咨询,电话号码5625418。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