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加大,城市停车位资源严重不足。一些报废车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社会各界反映强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措施,依法开展工作。对联系上车主的,要对其进行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处罚后移走。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要依法拖移至专用停车场。在拖移车辆时,应当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对拖移前、拖移后车辆进行照相(录像)取证。告知当事人相关政策,当事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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