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所居住在观海小区46号楼,楼长要求每户居民缴纳50元,作为单元表公用电费,用于楼道照明及楼道防盗门用电,并不是供电公司要求每户缴纳50元电费,我公司也没有设定楼道公用电费每户的缴纳标准。我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客户查看了公用表电费使用情况,每月电费约35元左右,现在客户所在单元只有7户居民居住,每户缴纳50元,电费也只够10个月使用,不存在能用25年的情况。我们也建议客户就楼道公用照明电费缴纳过多问题,可与楼长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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