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的复印、打印等活动,属于印刷经营活动。因此,从事经营性的复印活动,须经出版行政部门许可,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复印经营活动。而擅自从事商标标识的印刷经营活动,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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