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王女士提出的问题,从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条件、办理程序以及担保人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我市2011年下半年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财政全额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推荐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对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等进行审核后放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王女士是市直企业失业人员,符合贷款条件,可持失业证、身份证、工商执照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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