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毕女士母亲是在乡复员军人遗属,高区怡园办事处毕家疃村人。去年申请享受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待遇,高区未给办理,今年办理了,却不知道享受待遇标准是多少、补助金什么时间发放。我们与毕女士作了政策解释:给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是我市各区市根据自身财力状况作出的解决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生活困难问题的一项新举措,是一项政策创新,目前国家、省、市都没有此方面的规定。高区是从2013年开始实行这一政策的,补助金发放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银行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目前,高区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按季度发放。经查询其母亲是今年申请享受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待遇的,因此补助从今年开始发放,一、二季度的补助金已发放到个人账户中。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