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负责保修,保修期届满后由业主按照《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建筑面积的比分担。业主可自行委托社会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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