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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830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4/23
网友:
关于住院的问题
我想在市立医院住院有两个事不明白想问问。 1.有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是不是先缴纳住院费用,最后再我们去报销医保报销的一部分。2.我浑身关节痛,脖子僵硬还痛,手腕还肿痛,两个脚后跟也肿痛,问一下我去了能不能直接办理住院,再做检查。过桥费多少?
 
  
回复部门: 市立医院 回复时间:2014/4/25

已同姜先生取得联系,并向其做了解答。
类似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解答。
第一个问题,职工医疗保险缴纳预交金,在职职工可以缴纳住院费用的40%,退休职工可以缴纳30%。
第二个问题,是否收入院应在门急诊就诊,根据病情进行决定。过桥费而言,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第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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