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编号为8280、8281的网友留言,由于意见和建议内容相似,我们一并答复如下:一、关于城市管理问题采集工作城市管理是动态的,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信息采集工作应不断适应这一发展变化。2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进一步决策部署。问题采集量大小的决定权在各区和部门手里,市城管办主要是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大家主动自查整改的问题多了,市城管办的采集量自然就减少了;当前我市信息采集工作正处于全面调整期,总的采集要求是:凡属于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都要采集,不存在“不采”、“采不采”的问题。至于您提到的采集质量问题,经我们调查,目前所采集上报的问题都属于城市管理问题,可能有个别问题定性不是太准确;自3月中旬以来,我们已加强了采集队伍的培训和督查,建立了“三级采集”、“四级督查”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该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质量。二、关于案件处置工作城市管理案件始终遵循“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流程进行,实行闭环运行管理。目前,根据城市管理问题信息全面采集的工作要求,我们正在对城管系统中权属不清、职责不分、出现扯皮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重新进行确权认定和补充完善,按照新的权属和相关职责重新认定处置部门、单位;组织对监督指挥手册和问题立案、处置、结案标准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将原来未纳入管理内容的部件、事件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为各部门、单位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提供标准和依据。所有调整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三、关于考核工作我们始终秉承“考核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的理念,决不存在“以考核为要挟,拼命增加底层工作人员压力”的问题。随着城市管理案件采集派遣的明显增多,个别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由于前期管理不到位,积存问题较多,处置压力明显增大;对城管案件的处置,我们均设置了合理的处置时限,除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外,相关问题处置在礼拜六、礼拜天和节假日期间是不计时的,均可以在节假日期间不处置。至于考核,各区和各职能部门、单位每月的考核得分,都是市级信息平台根据各家的按期处结率自动生成,没有人为打分,如果问题解决的又快又好,自然成绩也就上去了。 不知上述回答您是否满意?非常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交流。
留言编号:1546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