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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822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4/16
网友:
我在柴峰小区广场家家悦超市买食物,吃后中毒了
我在柴峰小区广场家家悦超市买食物,吃后中毒了。请问怎么投诉它们。 昨日买了两份菜吃,其所用的油有问题,不是地沟油 就是过期油,害我吐了一下午黄油沫子 。。。。 请问是找那个部分投诉它们 曝光它们!
 
  
回复部门: 高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4/4/17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由于该消费者没有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也没有说明什么时间吃了什么食品中毒,是否能够提供购物发票等信息,我局无法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人可以拨打我局电话5620850(高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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