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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8161 发表人:威海行风热线   发表时间:2014/4/8
网友:
请问对电子警察处罚有异议,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尊敬的警察同志,您好!~
今天查看并删除360屏蔽短信发现有一条提醒我罚款200扣3分的违章短信提醒,经登陆威海电子警察核实为真事,我也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由于平日开车遵章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买车四年第一次遭受罚单,所以我想咨询。
1、电子警察处罚,是否有录像证据保存?如果有我该去交警或车管所哪个部门查看?本人家住经区皇冠社区,最好就近推荐,谢谢!
2、粗略回忆下,罚单显示在威海市菊花顶路宫松岭路口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如果我对处罚有异议请问在公安哪个部门和科室投诉以及联系方式请让我知悉,谢谢!
3、由于罚单相隔一个月,电子警察有异议的,请问是否受行政复议时间限制?谢谢!
请查看附图,谢谢!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4/4/14

  联系当事人,电话关机一直打不通。
  对于未接受处罚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均有录像证据资料。当事人可到辖区各大队和每个车管所网点的交通管理自助服务平台都可以查看。
  对“电子警察”有异议,实际上是对行政处罚行为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当事人自知道行政处罚行为“电子警察”之日起就应当计入行政复议实效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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