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刘女士所咨询的阮征为我区华联商厦职工,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自2003年2月缴纳至2014年3月,累计共缴纳11年2个月。当事人想咨询当了13年兵,2000年转业到03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断了,能否补交?二、 答复意见:根据我市相关政策,未参加工作前不存在连续工龄,无法补缴未参加工作之前的养老保险。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相关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含士官)应自退役后及时参加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其军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预计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在退休前任一年度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就有关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向刘女士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根据阮征的实际缴费情况,至退休时医疗保险足够连续缴纳25年,建议刘女士不必为其补缴所中断的医疗保险。其表示已了解社保保险补缴的相关政策,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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