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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7878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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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人员是否是不准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
事业单位的派遣人员,派遣人员是否是不准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是否能同工同酬。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4/3/1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1月24日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部重要规章。适用范围是企业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没有纳入适用范围。
1、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暂不适用不准超过用工总量10%的规定。
2、 “同工同酬”原则,是职工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企业单位应当按该原则确立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事业单位是否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劳动合同法》未做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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