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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785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3/14
网友:
国有企业工资增长通知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为你局二级局。现将有关问题问你局。请妥善办理。

你好!我们是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的职工。我们是国有企业。
去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2013年企业工资增长意见的通知。
你办回复如下:
2013年工资增长审批程序如下:审计报告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确定工资增长具体方案。市属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结束后,进行汇总,由国资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国资办向各企业下达工资增长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参保单位申报2014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申报期限截止3月31日。
如果你办在3月31日前不下达工资增长通知。我们2013年的工资就没有增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就没有办法调整。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每年只申报一次,这个损失由谁承担。
请你办火速办理相关事宜,务必不能耽误我们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企业工资增长意见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如果由于你办和市人民政府工作不及时导致企业职工受损失,我们将通过省长信箱进行反应。
我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很多,如果都被你们在时间上耽误,企业职工的损失就会更大。
请你办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好与市人社局相关工作的协调工作,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展健康平稳。哪个部门工作不力,哪个部门来承担责任。启动问责机制很有必要。
恳请你办加快相关工作,尽快向各企业下达工资增长通知。

谢谢!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4/3/14

经落实,2013年度你单位已经涨了一部分工资,按威国资办发[2013]139号规定,目前你单位可暂按10.5%的幅度增长工资(工资基数41466元),待市政府批准后,最终按市政府批准数额增长,差额部分2014年度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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