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后我局责成高区分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该回收点属于无证经营,也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14年4月10日前重新选址,搬离扰民区域。沙场扬尘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单位进行覆盖,同时根据《威海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威政发(2010)53号)文中相关规定,已将此问题转交城管执法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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