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59年出生,79年至84年义务兵5年(当兵档案在武装部,有退伍证),退伍至02年镇办企业工作(工作单位至今未变)未交社保,03年企业交养老(无医保等其他险种)一年,04年至08年中断未交(仍在此单位工作),09年至今五险全。 问题1、请问84年退伍后至02年及04年至08年养老是否可补?补缴按照什么基数?两时间段分别需要什么资料? 2、请问84年退伍至08年医保是否可以补缴?补缴按照什么基数?需要什么资料? 3、之前咨询过市直及环翠区人社局,答复均不一致且补缴基数两局也不同,为什么会出现此类情况?难道市直的办法不适用于环翠区?环翠区可以另外有不同的基数?不大可能吧。。。。。 4、工龄是什么意思?企业的工龄有什么用处?未交保险的工龄有意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