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知道的2013新规定在威海买房必须100平以上,50万以上才给落户,想知道这项规定是地方的还是国家的,我2011年买的房,当时买房时说2012年4月就能拿证,可一直到现在房证还是没下来,过完年又问开发商说今年6月份房证能下来,本想可以落户了,可打电话给辖区派出所说落不了,说是新规定,房子不够100平不给落,我和对象户口都是外地,刚生个宝宝,这户口没着落了我们一家的保险都办不了,以后孩子上学也是问题,这也不合理啊,也不该一刀切啊,我们之前买的房子不能也跟着这个规定走啊,应该以预售合同为主啊,新规定前买房的应该给落户啊,当时买房子都问好的70平就给落户的,这要不给落户我也不买了啊,这多耽误事,要是不给落这不坑人吗,求解决的办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