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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769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2/21
网友:
关于买房落户的问题
今天刚知道的2013新规定在威海买房必须100平以上,50万以上才给落户,想知道这项规定是地方的还是国家的,我2011年买的房,当时买房时说2012年4月就能拿证,可一直到现在房证还是没下来,过完年又问开发商说今年6月份房证能下来,本想可以落户了,可打电话给辖区派出所说落不了,说是新规定,房子不够100平不给落,我和对象户口都是外地,刚生个宝宝,这户口没着落了我们一家的保险都办不了,以后孩子上学也是问题,这也不合理啊,也不该一刀切啊,我们之前买的房子不能也跟着这个规定走啊,应该以预售合同为主啊,新规定前买房的应该给落户啊,当时买房子都问好的70平就给落户的,这要不给落户我也不买了啊,这多耽误事,要是不给落这不坑人吗,求解决的办法,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4/3/3

《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2013 年10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 年9 月30 日。其中,对购房落户规定是:市区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款达到50万元以上,并取得房产证书。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暂不能通过购房进行落户。但如果符合户口迁移的其他条件,也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威海。详细请咨询5192338。
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
《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四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项,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4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7万元以上的。
第十一项,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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