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766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2/16
网友:
物业是否有责任
我家住在封闭小区,但是家里被小偷偷了,物业是否有责任,物业费是否要交?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4/2/24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的是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小区公共区域内业主家被盗承担责任,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就业主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即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业主如要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就得通过举证物业服务企业有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导致业主财产被盗。
  发改价格[2003]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由此可以看出,物业服务费是对公共区域的服务,如果个别业主不交费的话,是对其他交费业主利益的侵害,业主应当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