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岛湾近日有两宗土地出让,想问问为什么这样两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建筑体量大于15万平的地块要有建筑限高这样思维落伍的规定?参考威海近年的市容市貌,限高规定无处不在,造成城市小里小气而又谈不上精致,除了某些细节之外城市不像城市,好不容易政府规划了科技城这样的重点区域,这样的规定着实阻碍城市的规模和框架向高向大发展。 去年底省内城市日照在威海路沿线规划出让的金融商务区几个地块建筑体量大不说,并无限高规定。试问一个人口和威海相当,经济落后于威海的城市有这样的发展观念,威海相关部门作何感想?是不是应该放开思路,在合适打造高楼大厦的地块不要再畏头畏尾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