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每日9时至16时,20时至次日6时,威海市区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西,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均不包含边界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黄标车”禁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驶离禁行区域,对拒不驶离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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