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抚恤金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一般在1月中旬发放,下半年抚恤金一般在7月中旬发放。残疾军人去世后,按其生前享受的抚恤金标准,从去世的下月起,再发放12个的残疾抚恤金,作为家属为其处理后事的丧葬补助费使用。若残疾军人2013年5月去世,那么,应从6月开始再发放12个的抚恤金,而上半年抚恤金已发放,也就是说,6月份抚恤金已发,则应该从2013年7月到2014年5月再发放11个月的抚恤金。王女士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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