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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753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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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困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您好,我是来威海打工多年的外地人,最近听说威海出台了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我想咨询一下,都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另外如何申请?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4/1/22

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将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困难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依据《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发〔2013〕42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市域内农村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是指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区域及镇所辖居委会区域,下同)工作生活,有合法稳定职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当地低保;
市域外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当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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