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幼儿园、托儿所退费问题的通知》(威价费发〔2009〕55号)文件要求,我市幼儿未退园的,管理费均不予退还,保杂费、饭费等按照实际情况予以退还。同时,管理费由单位按幼儿园类别报销。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政策,请拨打市教育局学前科电话(5191831),我们将为您进行进一步的答复。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