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是想给其婆妈缴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告知当事人前期按照省和威海市文件规定办理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事宜,已于2013年12月31日办理结束。如果今后有相关政策,仍可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已将相关政策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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