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楼于前几年维修过目前未维修资金,业主如果维修屋顶应按照《省条例》、《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楼相关业主按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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