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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705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12/1
网友:
我想办社保
我生于1956年9月14号 女 没有养老保险 曾在街道企业工作 现在想办理养老保险 请问怎么办理
 
  
回复部门: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3/12/2

曾在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1、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
  2、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
  4、1996年1月1日前,曾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包括街道、乡镇属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刘女士年龄不符合集体企业参保条件,因此无法办理集体企业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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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1224 ·网友:袁鹏, ·留言时间:2013/12/4

留言:别的地市都有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15年,医疗和养老每月交500,威海没有这个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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