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这位零售户对烟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将于2013年12月31日届满。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发证机关将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后将不能从事烟草经营业务。为了不影响您正常经营卷烟,请于2013年12月1日前,向所在地的市(区)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烟草专卖局依法决定是否予以延续。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向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为了帮助您顺利地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延续申请材料提交工作,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将及时为您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并指导和帮助您填写、提交延续申请材料。如果您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各市(区)烟草专卖局。 咨询电话: 荣成市烟草专卖局 0631-7513551 文登市烟草专卖局 0631-8463244 乳山市烟草专卖局 0631-6621241 市区烟草专卖局 0631-5809008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