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张先生非烈属也非退伍军人,只是对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非常敬佩,对我市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属比较关心。今年得知民政部有文件对异地祭扫烈士有具体规定,咨询我市民政部门是否集体组织烈属前往广西、云南扫墓,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往返路费则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销。目前,张先生正在联系有关烈属,待其联络完毕后,我们将研究如何组织烈属前往广西、云南扫墓问题
留言编号:1234
留言编号:1708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