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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868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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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组织进行南疆扫墓
尊敬的于局王局好 民政部2010 30号文件是关于组织祭扫安葬在云南和广西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烈士 其中有一句 (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组织祭扫的)能请问是什么样的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祭扫?贵局何时组织?贵局因为工作因素不能组织能否让民间将烈属组织好然后贵局申请拨款前去祭扫?我将用工作之余把烈属组织起来请贵局申请拨款完成烈属34多年的心愿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3/11/26

经了解,张先生非烈属也非退伍军人,只是对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非常敬佩,对我市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属比较关心。今年得知民政部有文件对异地祭扫烈士有具体规定,咨询我市民政部门是否集体组织烈属前往广西、云南扫墓,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往返路费则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销。目前,张先生正在联系有关烈属,待其联络完毕后,我们将研究如何组织烈属前往广西、云南扫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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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1234 ·网友:孙世明, ·留言时间:2013/12/9

留言:我支持!我今年找过和走访了烈士家属!定在3月28日给烈士扫墓,结果被人离间及破坏,3冃27日晚被政府拘留!第2天没扫成,,,

留言编号:1708 ·网友:张天建, ·留言时间:2014/5/17

留言:感谢民政局 感谢市政府 关怀烈属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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