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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789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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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想过户给自己如何办理?
乳山农村78年有套房子分家时把房子分给自己,名字是父亲的,父亲健在。现想过户,如何办理?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3/11/15

申请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身份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纳税证明、受让人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外,还应提交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该反映人如不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符合村民住房转移的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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