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购买房屋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即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购房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意见》,对于转让二手房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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