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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731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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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建家庭现组成家庭能否再生育?
离婚再建家庭,孩子判给前妻,现任妻子带有一18岁女孩,判随女方,现组成家庭能否再生育?
 
  
回复部门: 威海卫计委 回复时间:2013/11/4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赵先生的情况,不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条件,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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