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后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的效期为三年。对于临界期限的驾驶人可以提前与车管所取得联系,市车管所将优先安排考试,避免超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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