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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659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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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港服装城私改消防主通道
老港韩国商品城一层 在消防通道主道路私自违规建出2个房间 私自改变消防主管道 设施 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 在旅游旺季 客流量那么大 竟然鄙视消防法 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 不吸取北京商场起火的教训 反而顶风而上 私自改变现有的消防主通道 搭建房间 要坚决取缔 后患无穷
 
  
回复部门: 市公安消防分局 回复时间:2013/10/29

 监督员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举报人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无法确定举报部位.经询问老港服装城的负责人,说举报的位置可能为一层正在改造的商铺。老港服装城在长9.6米,宽5.5米,连接南北两条主通道的中间过道用钢化玻璃搭建了长9.6米宽5.5米的两个商铺,剩余过道2.7米。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4的要求,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该场所走道宽度2.7米符合要求。并且该商场将原来的室内消火栓保留,又在外面增设了一个室内消火栓,不存在封堵消火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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