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威财行函〔2004〕1号、《威海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暂行办法》威财文字[1999]16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环卫局在编职工取暖费发放由区财政按有关标准统一发放,非在编职工不在取暖补贴发放范围内,但是考虑到环卫工人的辛苦和工资相对较低,近几年我局每年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以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向非在编环卫工人发放了取暖补贴。由于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从2012年开始发放方式有所改变,即从2013年11月17日至2014年4月5日,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合计发放的取暖补贴仍然为每人700元。回访投诉居民邹女士(2788456)该电话号码尚未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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