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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596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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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刘家小区居民诉求
荣成民心网开通以来,确实为居民办了许多实事,刘家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也得到部分解决,但是至今最关键的问题没有回复,我们作为普通居民真不知道究竟哪个部门该管?哪个部门有权管?9月26日我们提出如下问题“问题描述:刘家小区113号楼北在不足十米的距离开起了大型餐饮,而且打好的排气扇口正好冲着居民楼,严重扰民。同时该餐饮私自在小区的路面挖沟,业主找到物业,物业不处理,我们全体业主反对在我们小区内开餐饮,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予处理。”崖头街道办事处答复如下“经我街道分管领导及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刘家小区113号楼居民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113号楼北面原有两层楼,小区规划之初设计拆除建设绿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4年鲁10-02-070),现在市建作为该楼房所有人,已将该楼转让给金钱豹餐饮公司。金钱豹餐饮公司在没有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前提下,私自打开一个面对小区的门,作为日后公司员工以及原材料供应出入口,同时在不征求业主同意前提下自行破拆小区公共路面,准备安装下水管道、污水沉淀池,以及供热管道,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另外,餐饮店原则上应离居民楼30米以上,该楼距离113号居民楼只有不到10米,也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目前当务之急是立即制止金钱豹公司停止破坏小区公共路面,并恢复原样;同时建议按照原有规划彻底拆除建设绿地。” 现在公共道路已基本恢复原样,但是金钱豹餐饮公司国庆期间一直在施工,小区规划之初设计拆除建设绿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4年鲁10-02-070),我们想问是谁改变了了这一规划?绿地变房产是否合法?谁依据什么给他们办理了房产证?在此离居民楼不到10米开烧烤店是否合规?那么又由哪个部门来管一管呢?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呢? (在回复中你们提到小区规划之处设计拆除建设绿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4年鲁10-02-070),现在市建作为该楼房所有人,已将该楼转让给金钱豹餐饮公司。你们回复的处理结果是由房管局物业办协调市建下属天亿物业公司立即制止金钱豹公司停止破坏小区公共路面,并恢复原样;同时建议由建委协调市建废除与金钱豹公司签署的楼房买卖合同,按照原有规划彻底拆除建设绿地。我们认为既然你们已经提供出明文规定该建筑属于违规建筑,而且你们已提供出批文文号,就说明该建筑在法律上确实是属违法,你们做为政府机关在明知对方违规,却要求我们业主自己去维权,我们从心里上接受不了。同时你们的处理上提到是建议由建委协调市建废除与金钱豹公司签署的楼房买卖合同,我们认为即然他们已经违法,为什么是建议?应该是必须才对。我们找到民心网就是相信你们知道民心,会为百姓办实事,我们要求的是把问题直接给解决掉,而不是你们建议我们到哪个部门去,我们确实也是投助无门。我们全体业主希望你们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问题,为我们把问题直接解决掉,请不要再各个部门互相推拖,让我们业主自己到处去跑。我们认为既然违规就要拆除,请各部门领导重视,把问题的根本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3/11/15

该同志反映的是荣成市的问题,下线后,我局已将该问题转给荣成市政府。已与张顺峰同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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