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的账目应该进行审计,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村集体的审计工作,由农业局负责,具体由设在乡镇的农村经管站负责。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象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包括村集体,但是如果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审计机关对村集体进行审计的,审计机关可以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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