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区政策对具有五年(含)以上经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下列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一、二级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类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70周岁(含)以上的三、四级肢体、智力和精神类残疾人。符合救助条件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助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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