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石先生经营的货车是为购买其装饰材料者提供运输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对普通货运的定义和条件,即一是运输服务对象不特定,不是为自身生活和生产流通服务;二是运输行为存在商业性运输行为。因此应当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手续。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的规定,有三种情形不需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三)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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