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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633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9/14
网友:
肯请电台对此问题跟踪采访,并在《早听晚看》栏目播出:
请市建委周主任在电台答复一下:
首先,非常感谢周主任7月8日在广播电台,对海源丽都23号楼宇门破损无人管护问题很负责任的答复,让老百姓满意、心暖。周主任表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让问题有一有二再有三”。对此,经区建设局当场表态承诺“会尽可能组织维修,如果存在大问题实在修不了,会个别予以考虑”。但7月9日经区建设局的回复大逆转,让老百姓无奈、心寒!(回复可见5585号)

同时,请经区建设局在电台正面回答以下3个问题:
一、时隔2个多月,23号楼楼宇门至今仍无人维修,你们当初的承诺呢?
二、经区建设局答复“该楼宇门已过保修期”,请问:1.保修期多长时间,23号楼门保修期从何时开始计算?2.自2006年入住以来,楼宇门一直无法使用,当时就反映给你们了,保修期内为何不修?
三、经区建设局答复:1.“接到问题后立即排查”,请问排查结果如何,哪些门需要维修?2.“主动联系业主征求意见”,我了解了13家业主,没有1家见过你们,请问你们联系了哪些业主?3.“对同意负担维修费用的,对其进行维修。”请问两个多月的时间,你们修了几个楼宇门?

希望经区建设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真正为群众着想、办事,不忽悠、不推诿、不拖行评和创城后腿,尽快帮助修缮或更换新门!如须我们出资,请贵单位牵头收取,并找人维修或更换。也希望市建委周主任给予督办。

下线后,肯请电台对此跟踪采访,并在《早听晚看》栏目播出。
 
  
回复部门: 经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3/10/16

经区住建局会同区城管办物业科、中兴物业公司刘经理,现场落实海源丽都23号楼楼宇门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海源丽都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是威海中兴物业服务公司海源丽都服务处,服务处已在6月份向中兴物业公司申请对海源丽都小区共用设施(包括住宅楼楼宇门)进行检修,公司已安排工程部将海源丽都小区共用设施检修列入计划,目前已完成了对楼宇门的清洗和喷漆。由于公司工程部前期在滨海龙城进行检修,预计9月17日将开始对海源丽都小区进行检修,包括23号楼楼宇门,根据检查情况,应由相关业主负担维修更换费用的共用设施,物业公司将联系相关业主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由物业服务公司收齐维修更换费用后,负责联系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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