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6321 发表人:weihaideng01   发表时间:2013/9/11
网友:
新生儿落户
我是经区某村村民,新生儿于2013.8.20出生,一切手续证件合法齐全,但在村落户口时村里要求签一份新生儿不享受村里一切福利待遇的协议,否则不给落户口,还说不服的话爱上哪告上哪告去,难道新生儿还要受条件限制才给落户口吗?诚盼有关部门给予解答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3/9/25

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落户需凭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父母户口本这些证件即可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需签订任何协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